周小川谈稳定币:防范货币超发与高杠杆放大(摘编)
来源:经济学家圈

央行维度:防范货币超发与高杠杆放大
稳定币发行商会希望自身承担最小成本而获取最大规模的稳定币发行量及应用。他们可能会想,凭什么央行可以印钞票,我是不是也可以?如今,他们通过稳定币也能有印钞功能,但因为缺乏对货币政策、宏观经济调控、公共基础设施职能等方面的深入了解和责任感,有可能缺乏足够的自律性,可能引发发行量失控、高杠杆和不稳定。稳定币稳定与否不是自称的,需要有判定机制。
目前央行对其的担忧至少有两点。一是“滥发货币”,即发行方在缺乏真实100%准备金的情况下发行稳定币,也就是超发;二是出现高杠杆放大,即发行后的运转会产生货币派生的乘数放大效应。对此,美国的《天才法案》(GENIUS)以及香港的《稳定币条例》都已有所关注,但控制力仍存在明显不足。
首先,应明确发行准备金的托管机构是谁,实践中存在托管人不尽职的情况,这在过去已有诸多案例。2019年,脸书最初计划是自行托管Libra的发行准备资产,自主性强且可以保有托管资产的收益。但准备金托管必须是一种可靠的托管,应该是央行或者央行认可并监管的托管,否则就不太可靠。
其次,如何测量和管理稳定币运转中的放大效应?即便发行方放置100%的准备金,稳定币仍会在后续运转环节(如存贷、抵押、交易与重新估值等)出现乘数效应,需应对的可能挤兑量会数倍于发行准备金。表面上看有关法规会阻止放大,但深入观察货币发行与运转的规律后可知,现有规则远不足以应对派生与放大。
可以借鉴香港三家商业机构发行港币现钞的例子:香港三家发钞行的发钞机制是,每发行7.8港元就需要向香港金融管理局缴纳1美元作为准备金,同时获得一份负债证明书。在港币现钞M0的基础上,经济金融系统通过派生、乘数效应产生出M1、M2。在挤兑情况下,不仅会针对M0,也会针对M1或M2,即使基础货币M0有百分之百备付金准备,也无法依靠M0准备金去应对挤兑并保持货币稳定。
稳定币的放大效应有三个可知的典型渠道:一是存贷渠道;二是抵押融资渠道;三是资产市场交易(可额外购入或重估发行准备资产)渠道。所以需要由监管者对已发行稳定币的实际流通量进行统计和测算,否则无法确知可能的兑付风险规模。稳定币的放大乘数效应还会给舞弊及操纵市场提供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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